|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 職稱 | 護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5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8~2026-01-21 |
| 資格條件 |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例如:護理、護理管理、長期照護)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效期內ACLS證書。 四、工作經歷(符合其中一項者) (一)地區醫院級以上醫院工作年資滿3年(含)以上。(其中需有2年以上加護病房經驗) (二)區域級以上醫院工作2年以上並於本院工作年資滿1年(含)。(其中需有2年以上加護病房經驗) 五、具基礎急重症護理證書或其他內外科加護訓練證書尤佳。 六、年資採計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院護理科在職護理師可免附在職證 明,但須檢附其他醫院服務或工作證明,院外報考者須附在職證明或工 作證明。 |
| 工作項目 | 病房或加護病房護理臨床業務,需輪值三班,由本院視工作需要調派臨床業務。 |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94641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 |
| 聯絡E-Mail | person@hct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作業流程: 一、甄選作業時程: (一) 上網公告:115年1月8日至115年1月21日止。 (二) 報名截止日:115年1月21日止,一律採掛號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將所需繳交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逕寄本院(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88號,08-8892704*1206)人事室邱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三) 面試:依本院作業時序另行公告。 註:如因特殊事故需修訂各項甄選作業時間,將另以電話或本院外部網站公告方式行之。 二、甄試結果: (一) 資格審查通過名單:依本院作業時序公告於本院外部網站。 (二) 甄選結果於甄選作業結束後公佈於本院外部網站,屆時請自行上網查詢,進用日期將由人事室個別通知。 三、面試地點: 本院行政大樓二樓小會議室。 捌、錄取標準: 一、甄選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 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通過後,始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三、最後依照共同項目、面試綜合考評分數,評定甄選錄取正取人員5名,另備取候用人員預定為2名(備取候用有效期間至放榜公告後3個月內)。惟本次甄選後,如無適當人員可資錄取,得予從缺。 四、放榜公告錄取者將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官職等級師(三)級護理師進用,待本院行政流程完成寄送派令後,請執派令於1個月內辦理報到事宜,逾期視同放棄,缺額將由候用人員遞補。 玖、報名繳交證件: 一、公職師(三)級護理師甄選報名表(填妥內容,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 二、「甄選評分表」本人簽章處需簽章。 三、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相關科系)。 五、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六、效期內ACLS證書影本。 七、現(曾)任醫院之工作經歷證明(需有2年以上加護病房經驗)。 八、在職證明書。 九、特殊專業證照、文章發表請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計分。 十、切結書 ※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參加筆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 退件。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 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拾、甄審注意事項: 一、應試者須攜帶身分證供試務人員查驗,未帶者不得參與面試。 二、應試時不得冒名頂替,一經查覺,即取消甄審資格。 三、應試人離開試場,不得於試場外討論或喧嘩,如經人舉證或工作人員發 現,經查屬實,應考人於該場次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各項考試相關地點、時間如有更動,將於前二天公告於本院網站。 五、應考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敬請密切注意衛生福利部 恆春旅遊醫院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甄試是否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