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技士~2022-06-2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16~2022-06-29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藥學相關系所尤佳。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藥事職系任用資格。
■ 具備2年以上藥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中藥違規廣告及不法藥物之交查及管理。
2.中藥產業促進及振興、中藥廠查核。
3.藥食兩用中藥材之規劃及管理。
4.推動中藥用藥安全之衛生教育。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衛生福利部
聯絡E-Mail mpchi@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1年6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醫事人員,請另附改任前之銓敘審定函) PDF檔案資料。
二、 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如為醫事人員,請另附改任前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黃小姐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中醫藥司)、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822、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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