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4-06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3-14~2023-04-06
資格條件 1.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法律、公共行政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者,具擬任工作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2.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3.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分級教育訓練綜合規劃相關事宜。
2.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服務之委託安置相關事宜。
3.協助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業務相關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2年4月6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聘用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1月8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救濟)。
6.月支報酬: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7.洽詢電話:(04)2250-2880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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