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9~2022-03-1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本區土木工程、公共建設、交通、排水設施及災害防救等工程之計畫提報、驗收與履約管理。 二、本所預算內建築及土木工程發包管理。 三、本區簡易自來水水權管理。 四、營建管理、違章建築查報、二樓以下建築管理。 五、路燈修繕、新增及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地址: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
聯絡E-Mail | chenps@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人事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紙本投遞)。凡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自即日(111年3月9日)起至111年3月14日下午5時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檢附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5.國民身分證、6.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三、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留職停薪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應徵;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應徵人員不得異議。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