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9~2022-08-26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法律學系畢業尤佳)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需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ppt等)、網際網路基本常識。 (三) 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及協調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法制作業。 (二)本會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業務。 (三)本府監察案件追蹤列管作業暨修訂其相關作業規範。 (四)本會業務會報(單數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東南區 |
聯絡E-Mail | wa-0328@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前就下列2項報名程序擇一方式依限完成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下述2.(2)至(3)資料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2.請將下列資料於111年8月26日17時前將電子檔案(請整理為3個檔案)寄至wa-0328@mail.taipei.gov.tw並以電話確認本會是否收到。 (1)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此檔案請勿轉成PDF檔,甄選職稱為「公文及圖資管理組/聘用人員」)。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法院公證之中文譯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或其他能力證明等影本。 (二) 初審合格者擇適任者面試,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報名期限自111年8月19日起至111年8月2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 錄取者需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 (五) 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六) 報酬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328薪點支薪(約新台幣4萬2,541元)。 (七) 本案聘用人員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約聘,惟職務代理之聘用原因消失之日起,本案聘用人員應即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 聯絡人呂佳蓓27287777;業務問題請洽馬組長27208889#2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