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5~2023-03-01 |
資格條件 | 1. 經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具地政相關學經歷或實務經驗者尤佳。(本所地政人員支領專業加給-表七)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等相關業務。 二、法院或機關囑託測量。 三、地籍圖重測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及指派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14樓) |
聯絡E-Mail | aa797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掃描寄e-mail至aa7970@ntpc.gov.tw信箱。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擔任公職迄今歷次調任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如有亦請一併檢附。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檢附上述之文件影本即可,其餘無須檢附。 以上證明文件於掃描前,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二、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二、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所工作團隊。 六、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七、聯絡電話:本所人事室(02)2917296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