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徵求 約僱書記~2022-09-2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20報酬薪點支薪(月薪約新臺幣2萬8,534元)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15~2022-09-21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兼具外國國籍。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操作。
(四)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有公務機關文書處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文。
(二)檔案管理(含稽催、歸檔、銷毀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等事宜。
工作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探索館5樓)
聯絡E-Mail 8a-szu@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方式:
(一)初審:由本會先行初審報名者之書面資料,擇優通知參加複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二)複審:由本會就參加複審者進行面試,評分總計100分(書面審查佔70%,口試佔30%),以總分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次日起算3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試結果核定後,公告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區。
二、繳交證件及報名方式:
(一)繳交證件:(請用A4紙張格式)
1、履歷表(含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請務必註明手機及住家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未檢附證明文件部分,一律不予採計。
※以上資料(含證件影本)恕不退還。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1年9月21日下午5時前將相關證件郵寄、電子郵件或逕送本會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探索館5樓、陳思穎小姐收,電子郵件信箱:8a-szu@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分機2070);逾期(如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如用電子郵件方式,請將履歷表簽名後轉成pdf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傳送,傳送後務必來電確認,如因未來電確認,造成資料未送達,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三、其他:
(一) 本案約僱書記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僱用之約僱人員,自代理原因消失之日起,本案約僱書記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所填載之報名資料,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應即解僱。
(三)錄取報到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11、12條規定,完成一般體格檢查。
(四)本案約僱書記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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