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運動教練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04~2023-01-06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取得初級(含)以上跆拳道專任運動教練者(務必檢附)。 |
工作項目 |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三、規劃及協助辦理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四、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體育委員會、校慶活動、體育表演會、研習…等)。 六、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七、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八、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九、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十、協助區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一、接受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及其他上級單位之任務指派。 十二、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7號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hlis.hlc.edu.tw (二)連絡電話:03-8226108轉 308 林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