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3-01-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另得酌列備取1至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2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合格實授四職等(含)以上資格者,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具戶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戶籍登記等業務。
2、總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
聯絡E-Mail pjhr0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 
(一) 請應徵者於112年1月9日至112年1月12日(含)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影本(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相關證書(無則免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全部文件請掃描成1份PDF檔上傳)。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3-4580112分機305人事李小姐。電子信箱pjhr06@mail.tycg.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