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10-20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2-10-17~2022-10-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3.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文書處理者佳。
工作項目 1.協辦本縣觀光工程相關業務。
2.協辦本縣客家事務工程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聯絡E-Mail yami086@ml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所附證件影本(請親自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36045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並請於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代理人員(代理技士)」:
1.甄選報名表及具結書(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自傳詳述(含經歷),並親自簽名)。【空白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訊息網頁下載【甄選報名表含具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
6.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二、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印並依序排列,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代理人員(代理技士)」,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四、本次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正取1名,本局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約僱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聯絡電話:037-352961分機211 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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