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擇優錄取儲備專案約僱人員若干名(依公告名次依序遞補)。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2~2022-12-07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儲備112年約僱人員甄選簡章」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sld.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
工作項目 | 擔任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2年12月2日起至同年12月7日17時止,以掛號方式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務必註明「參加儲備112年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36019,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聯絡電話:(02)22748959-116、(02)2274-8961】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應繳交文件: 證件繳交影本,一律使用A4紙張格式,各證明文件應按次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1、報名簡歷表1份(含具結書,如有其他戒護經歷或訓練,請一併檢附)。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1份。 3、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退伍令(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 5、以上應繳之各項文件,一律繳驗與原始證件相符之影本,勿繳驗正本,如經查證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表件填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無法取得聯絡者,亦視為資格不符。證件影本於審查後即予抽存,不另附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 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所具知能條件,四等250 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約 32,425元、五等280 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約 3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