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2~2023-03-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金融、會計、法律或商學等與本局工作相關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大學金融、會計、法律或商學等與本局工作相關之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法律、銀行相關工作經驗及英語讀、寫能力優先考量。 4、依公務員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銀行金融監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8樓(板橋車站大樓8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
聯絡E-Mail | hsinic@banki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1)請檢具履歷表(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banking.gov.tw/)、個人自傳(約500字)、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如有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認證資料)、考績或考核資料、英語能力測驗成績單(或證書)影本、相關證照及其他可足資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12年3月11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TgyNw== (2)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約聘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1月30日止(惟如當事人提前復職,則至實際復職前一日止),約聘薪資:328薪點,新臺幣42,541元。 3、聯絡電話:(02)89689889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