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預估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3~2022-08-0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5年以上或薦任第8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事人員。 三、人事業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四、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具組織編制或任免遷調相關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尤佳(請於履歷表簡要自述詳為敘明)。 六、須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及第10點規定。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八、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
聯絡E-Mail | runcar@f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68-0786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