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講師敘薪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9~2022-07-25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物館、文史、藝術或相關系(所) 碩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並能獨立策劃及執行展覽活動。 三、具有博物館策展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應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並須載明工作內容)。 四、具備英語中級以上檢定合格者(請檢附檢定證書影本)尤佳。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展覽之規劃與執行。 二、協助展場導覽工作。 三、館藏文物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 |
聯絡E-Mail | lulu@n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1年7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人事室」陸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職務、應徵人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個人履歷表(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繕寫,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部分請述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簽名)。 (二) 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影本、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記錄,並填具「國外學歷送審專業人員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須於一覽表送審人簽章處簽名及蓋私章。 (三) 專業、外語能力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四) 相關之專門著作(含學位論文及論述)。 (五) 曾從事與博物館、文史、藝術行政等相關工作之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內容)。 (六) 相關表件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mh.gov.tw)「訊息/訊息公告」下載,相關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mh.gov.tw)「訊息/訊息公告」下載本職缺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檔名: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word電子檔寄至person@nmh.gov.tw(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信件主旨為:○○○(應徵人姓名)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舉行甄試(視職缺性質舉行面試、筆試或專業能力實地測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依據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略以,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02-23610270轉608陸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