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8-08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2-08-04~2022-08-08
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Excel、Word)作業。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辦理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密枝69號)。
聯絡E-Mail angel0285kk@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採電子郵件及通訊報名並行,請於111年8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詳填報名表件【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參閱甄試公告及於表單下載區(http://thbu5.thb.gov.tw/default.aspx)下載報名簡表及報名履歷表,按程序完成報名】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密枝69號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收」(信封上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僱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預估缺:111年8月18日出缺)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三、待遇及福利:1. 4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2,425元。2. 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新營工務段(06)5751482張小姐或本處人事室(05)2782861轉2658黃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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