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聘用社工員~2022-09-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二階或六等三階起聘
職稱 聘用社工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9-01~2022-09-08
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應屆畢業可)。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六)辦理性騷擾防治業務。
(七)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yskeita120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支薪標準:
(一) 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1. 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1,000元):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0,960元起)。
2. 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3,000元):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6,243元起)。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8,460元起)。
(二) 性騷擾防治聘用社工員(非保護性業務):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39,960元起)。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2,120元起)。

二、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9月8日止。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有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職助理之經驗;服務經驗證明;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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