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徵求 課長~2022-09-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31~2022-09-12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所建設課業務。
二、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聯絡E-Mail al233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
1.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
3.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 現職派令。
2、 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應徵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料不齊,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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