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1~2023-02-14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汽車駕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會議室音控操作及管理。 二、辦公廳舍維護及簡易修繕。 三、支援機關公務車輛駕駛。 四、配合職務內容調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服務機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至本機關服務者,請於112年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分局,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 字樣(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小客車駕照正反面(影本)1份。 二、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機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分局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由本機關於3個月後逕行銷毀。 三、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212-5285分機1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