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0~2023-02-06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
工作項目 | 一、研考業務(含官網及臉書管理)。 二、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20薪點支給(月支薪俸28,534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僱用期間:自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
聯絡E-Mail | y2235@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包含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請「簽名」)、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及身心障礙證件影本,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至「828201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高雄市永安區公所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永安區公所網站https://yongan.k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永安區公所約僱人員】,如未註明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7-6912716轉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