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徵求 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2023-03-06

徵才機關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20~2023-03-06
資格條件 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且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社工、勞工、心理、諮商、法律、公共衛生或復健科、系(組)所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
工作項目 1、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職業災害勞工家庭支持、勞動權益維護、復工協助、轉介就業服務及職業輔導評量等職業重建資源、連結相關社福資源、其他有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庭之協助。
2、職業災害個案服務紀錄填報:依個案管理流程,於各項作業完成後,確實於「職業災害勞工服務資訊整合管理系統」中填報完成各項服務表單。
3、辦理聯繫會報、個案研討會議、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支持團體及宣導活動事宜。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及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另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2年3月6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之「第一薪級」起薪:38,391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4、本職務係「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聘僱之專業服務人員。
5、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不得逾職缺人數2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職缺預計112年3月16日下午13時5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話通知。
6、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2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7、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8、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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