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俸點(月酬約$36,316含自付保費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03~2022-05-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具地政業務相 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及建物登記相關業務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文仁路2號。 |
聯絡E-Mail | a0916192783@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1年5月4日起至111年5月6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至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上傳或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皆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下述2.3.4.項影本請本人簽章)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需本人親自簽名並貼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 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 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 果後第十六日解僱。 十一、聯絡方式:請檢具應備證件於111年5月6日下午5時30分前, 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且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缺)至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 機關調閱,若未上傳或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皆恕不予受理。 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擇優錄用並得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應徵人員如不符合本所需求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 7836196#503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