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約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01~2022-04-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科系不拘。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細心負責品行端正,並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操作 (Word、Excel、Power point等)能力者。 五、若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參與式預算主辦。 二、移交鄰里公園及公有空地(田園城市)等行政綜合業務 三、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轉報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
聯絡E-Mail | bk_106111@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 1、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本職缺應徵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將資料影本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111年4月8日前E-mail、送達或郵寄本所(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經建課,請郵寄者信封上註明經建課鄭小姐收及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5031369轉535,E-mail:bk_106111@mail.taipei.gov.tw),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退件與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得依序遞補該職務編號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僱用期間為自公布錄取簽約之日起至本所人員恢復訓練至本所報到前1日(預計111年7月11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