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保護性社工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31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之一: 1.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3階(312薪點)至7等7階(424薪點):大學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4階(328薪點)至7等7階(424薪點):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3.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4階(328薪點)至8等5階(440薪點):大學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及自殺企圖)個案處遇服務。 |
工作地址 | 社區心衛中心苓雅分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2名 社區心衛中心岡山分區(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86巷22號):1名 社區心衛中心旗山分區(暫於社區心衛中心岡山分區辦公,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86巷22號):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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