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7-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紙本公文登錄分文。 二、交換公文。 三、來文查詢。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文檔科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時間:請於112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相關證件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 冊,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 封上註明「應徵文檔科業務助理(職代)」。 二、應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需繳交退伍令證明)、最高學歷 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三、應徵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優備 取人員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 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3年5月中(預計),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五、待遇:以學歷區分,大專(含)以上月薪27,230元,高中(職)月薪26,57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