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8~2025-03-25 |
資格條件 | 一、 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 (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秀林78號) |
聯絡E-Mail | a9352114@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事求人」網頁 (一) 切結書(請務必本人親簽)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長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人力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 (網址: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二) 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 現職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三)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參考第三點說明,另寄word電子檔至a9352114@hl.gov.tw。 三、寄送電子郵件: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子郵件寄送「word」電子檔至a9352114@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首頁/表格下載/人力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職員」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縣府職缺」 (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之人員,必要時得由民政處擇優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光復國中、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