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3-14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年度植物有害生物防疫計畫及年度入侵紅火蟻全面防除計畫。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聯絡E-Mail | 1006879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車駕照(無則免附)等影本。請於114年3月14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3月14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務科聘用研究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車駕照(無則免附)等影本。(2) 應徵人員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60 張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