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原住民族身分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課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3.250薪點:月支報酬3萬4,375元。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三七六號 |
聯絡E-Mail | fuliadd125@fu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114年4月25日前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裝訂成冊。 三、僱用期間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五、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六、寄送地址:花蓮縣富里鄉公所人事室收(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聯絡電話:03-8831111分機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