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25 |
資格條件 | 1.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 2.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 |
工作項目 | 1.動物舍清潔打掃、消毒(含園區環境維護)及收容動物之飼養照護與犬隻遛放等工作。 2.協助認領養接待及動物介紹。 3.協助行政業務辦理。 4.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市新屋區永興里藻礁路1668號(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工作時間: 通知上班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08:00~17:00,輪休制,需配合排班,一年一僱。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藻礁路1668號,請註明應徵「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薪資(新臺幣): 國中以下學歷起薪:26,400元整。 高中(職)學歷起薪:26,570元整。 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7,230元整。 5.連絡電話:(03)4861760分機202 謝先生。 6.若經面試錄取後,報到需附的文件為: (1)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2)印章。 (3)健保的部分若要加保眷屬,需附上戶口名簿。 (4)個人1吋證件照(供作識別證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