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0~2023-06-27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滿5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系、所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
工作項目 | 綜合行政及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2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專門委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鄭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