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徵求 專門委員~2023-06-27

徵才機關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0~2023-06-27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滿5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系、所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工作項目 綜合行政及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2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專門委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鄭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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