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暫僱人員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8~2023-07-05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具基本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4.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應具備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經建行政及相關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徵才訊息項下下載)、國民身分證及汽車或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請於112年7月5日前送達(含寄達)至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恕不退件。 2.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4.僱用月薪新臺幣36,316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5.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4。 6.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經建課暫僱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