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約用人員(月支報酬31,449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4~2025-05-21 |
資格條件 | 1.需具備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2.需具機車駕照(有汽車駕照尤佳)。 3.具備良好電腦文書能力,並具文化行政法規等基礎知識。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具免役證明。 5.有編輯書籍或雜誌相關經歷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113-114年苗栗縣校外文化體驗計畫」相關業務。 2.辦理、支援展覽表演事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二、應徵方式:意者請於 114年5月21日下午5:00 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郵寄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王維資小姐收(360 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電話:(037)352961*616,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專案約用人員職缺」、聯絡手機及通訊地址。 1.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 1 份(請自本局公告下載、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男性請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5.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本局公告下載) 6.其他:汽機車駕照影本,若有相關課程研習文件證明影本亦可陳具。 三、甄試: 本次甄選正取 1名,備取 1 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30日為限,於候用期間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初審合格者擇優由單位再行個別通知點辦理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加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現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均不適當,本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五、備註: 1.書面審查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規定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