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徵求 清潔隊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清潔隊員
官職等
職稱 清潔隊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如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設籍須滿10年。
(二)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環境清潔維護、垃圾及資源回收清運等環保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聯絡E-Mail fa773760@mail.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82)364500分機519洪小姐,工作內容洽分機508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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