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21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為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均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ODF等)之操作,具政府機關服務相關經驗尤佳(服務經驗須檢附證明文件;無者,不列入參考)。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持有免役證明書。 |
工作項目 | 1、辦理資料蒐集、建檔及相關文書作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巿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 |
聯絡E-Mail | 15064@mail.nl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擇一方式報名),並回傳報名清冊至承辦人張小姐電子郵件信箱,始完備報名程序。 (一)線上報名程序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2. 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等。 3.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 4. 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請另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下載報名清冊(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填具相關資料並E-mail回傳承辦人張小姐電子郵件信箱(15064@mail.nlsc.gov.tw)。 (二) 紙本報名程序如下: 1. 請檢附下列資料影印本,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中心人事室【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請在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國土測繪中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 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4) 最高學歷證件、學分證明文件 (5)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 (6)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 2. 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請另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下載報名清冊(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填具相關資料並E-mail回傳承辦人張小姐電子郵件信箱(15064@mail.nlsc.gov.tw)。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甄選,必要時得擇優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1月中旬);又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倘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另僱用期間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之規定。 四、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 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屆滿未補實自動失效。 五、聯絡電話:04-22522966分機402,聯絡人:張小姐。 六、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請應徵人員隨時注意本中心甄選公告,以免權益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