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徵求 秘書~2025-08-04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30~2025-08-0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交通行政職系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最近3年考績考列甲等。
2.具辦理交通監理運輸及交通工程相關經驗2年以上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4.另本職缺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公告至114年8月4日中午12時止。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機關首長辦公室交辦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聯絡E-Mail an64@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或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等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6.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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