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至424薪點(折合新臺幣58,978) |
職稱 | 約聘輔導員(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章類別編號038)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輔導與諮商學系及犯罪防治學系、社會工作學系、社會福利學系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主責辦理學校執行偏差少年輔導計畫及過渡性教育措施之評估、擬定與執行。 二、視學生需求協助學生媒合相關服務單位及學者專家共同參加個案會議及提供學生適性課程。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中止,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依考核規定晉級。 2.本計畫經費係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中止,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