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為佳。 2.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3. 駕駛汽車及機車的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公園維護事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61671ed057b47bd&dataserno=80057e3abb52abc3d5bd26c4fab15464附件下載,並請親自簽名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汽、機車駕照、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送)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林小姐收(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工作報酬:每月薪資比照暫僱四等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2,425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五、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033111#201鄭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6033111#532林小姐。 六、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以台電協助金進用,進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2年起視工程進度及年終評量成績辦理續僱至本經費用罄止。惟如經費用罄或計畫執行完畢時,人員應予解僱,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