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1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 3.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且有從事會計、審計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1.本所單位預算、追加(減)預算彙編。 2.辦理內部審核及監辦事項。 3.辦理會計收支憑證審核、統計業務、聲復案件。 4.辦理市府公文案件及主計人事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
聯絡E-Mail | djhsi19910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於「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身分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相關專長證照。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400廖主任。 (六)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預估日期114年10月中、下旬)。 2.薪資:以4等25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33,7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