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2~2025-09-2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三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注重行政倫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行政執行公務、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六)本職缺歡迎持身心障礙手冊公務人員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教學組各項業務。 (二)製作鐘點費清冊。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請詳參附件簡章。 (二)工作地址: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
聯絡E-Mail | 67800X@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5333888分機261人事室翁主任;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5333888分機220教務處王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