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4~2025-07-09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國民中學以上程度,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一、從事本區介壽國中停車場短期2個月假日收費工作。 二、本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彈性工時),每週六、日兩天,上班時間為08:00~16:30(中午輪流用餐30分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1004951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月支薪酬:不分學歷採日薪(每人)新臺幣2,500元整。 二、 檢附: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7月9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約用人員。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正取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 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或2102黃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