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7-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7-09~2025-07-16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駕照。
(三) 語文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初級)。
(四)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主管會報。
2.一般性補助款。
3.協辦研考業務。
4.綜合公文辦理。
5.本局各年度行事曆。
6.建物工程相關業務。
7.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工作時間及休假方式:日班自8時至17時/週休二日。 (二)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0602元/約僱三等220薪點)。 (三)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止。 (四)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地址:40876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1F)。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文件:
1.本局約僱人員應徵簡歷表:
請至本局網站首頁(www.fire.taichung.gov.tw)/行政公告下載,詳填各項資料並附上照片(得以圖片代替)。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駕照)。
4.如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號,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之相關文件,以利與相關應徵文件核對。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7月16日前,將應徵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1股巫科員收(連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402),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祕書室書記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五)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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