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辦事員~2023-06-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9~2023-06-1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五) 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溝通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者。
(六) 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各項戶籍登記事項。
(二) 印鑑登記及證明核發、門牌證明核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事項。
(三) 改名事項及戶口名簿申請核發事項。
(四) 受理現戶、除戶、日據時期及英文謄本事項。
(五)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
聯絡E-Mail cq_5036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6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須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應掃描上傳下列證件 (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
6、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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