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人員 |
職稱 | 聘用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4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工作經驗: 1.具新聞、照相、錄影、影像剪輯及動畫製作等2年以上經驗(需檢附相關作品)。 2.歡迎願意接受相關訓練之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相關作品)。 (三)專長: 1.熟悉單眼相機及數位攝影機操作。 2.具美編設計基礎,並熟悉Photoshop、Illustrator、After Effects、Final Cut Pro X等修圖與剪輯軟體。 (四)其他規定: 1.工作地點:臺北(另需配合院長行程至其他外縣市出差) 2.能配合例假日輪值加班 |
工作項目 | 1.本院首長公務行程活動、重要會議及記者會攝錄影、剪輯與後製。 2.本院記者會直播、政策文宣短片規劃、拍攝、剪輯與後製。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chlin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係本院新聞傳播處諮議留職停薪期間之聘用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暫定至115年7月16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