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5-04-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1
資格條件 一、具備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具客語能力檢定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災害救助業務。
二、客家業務。
三、地方文化活動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聯絡E-Mail saltho@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徵才及人員應徵採線上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簡要自述)後,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指示填入相關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文件經本人簽章具結且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其他專長證件(如英語、客語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7、本所職缺外補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機關消息」下載。
8、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07-6814311#89(何先生)#88(孫主任)


【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資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虛偽證明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本項甄選得擇優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人員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由本所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三、本項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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