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4-09

徵才機關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3-26~2025-04-09
資格條件 一、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
二、熟諳各項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不得為外籍勞工及未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五、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協助辦理非屬公權力行使之稅務行政及庶務性工作。
二、報酬:月支薪資新臺幣31,450元(任職未滿整月之月份,按當月實際在職日數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報酬總額除以該月之日數計算),享有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
三、工作期間:預計自114年4月下旬起,嗣後視本分局約用人員進用計畫表奉主管機關核定情形,如需終止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報到後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滿70分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五、符合報考資格或甄試錄取者,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之規定,撤銷其甄選資格或錄取資格。
六、備取人員備取期間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工作地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1號)
聯絡E-Mail nd12766@ntb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相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信封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於114年4月9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人事室收。
二、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面試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又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四、聯絡電話:089-360001分機610 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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