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經歷:具有交通技術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能配合防災留守(含夜間)加班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交通旅遊處交通技術及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
聯絡E-Mail | a002418@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語文能力、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 下午5:00前(以1樓收發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逕送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收,聯絡電話:08-7320415轉5138,聯絡人:張小姐),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需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列入候用名冊。 四、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 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甄選簡章請連結屏東縣政府徵才網站詳閱(https://www.pthg.gov.tw/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