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6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 聯絡E-Mail | ae8831@nlm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不得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將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8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