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30~2025-05-16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曾從事水利、土木及下水道相關工作且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如自來水水管配管等)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永和營運中心(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8號) |
聯絡E-Mail | AA036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内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14年5月16日前逕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黃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4.5.16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污工科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3.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 原則不退還,若須退還者,請檢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 4.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 本次徵才得擇2名列入備取名冊,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備取有效期間另有約用人員職務出缺時,得依備取名冊遞補。 6. 待遇及福利:新進人員皆以辦理輔助工程業務之第1薪級40,500元起薪,進用後如實際辦理下水道工程業務並經由本局薪資審議會議確認後,將調整為第3薪級43,200元起薪,另享有國旅卡休假補助。 7. 聘用及晉級: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本局約用人員服務滿1年以上,年終考核考列甲等者,輔助工程業務人員最高可晉級至第5薪級,薪資45,900元;辦理工程業務人員最高可晉級至第12薪級,薪資59,400元) 8. 本案經費來源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之補助款,如經費用罄或計畫執行完畢,相關人員應予解僱。 9. 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10.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11.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2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