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大專院校以上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都市計畫、經建行政等相關系(科)以上畢業,碩士學位尤佳。 三、具有英檢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會住宅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工程採購之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綜理住宅工程及其附屬工程之發包、施工、品質管制、進度管控、估驗計價、驗收等事項。 三、屬員工作之督導、考核及出席相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工程科(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
聯絡E-Mail | s7756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 確定 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5月19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5月19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經建行政職系股長」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本機關依相關規定得就工作績效提撥「工程獎金」(由主管審核獎金額度),以茲鼓勵工作表現。 九、此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13日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