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徵求 辦事員~2025-10-24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10-14~2025-10-24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至少2年應列甲等。
(三)未受懲戒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
(四)個性積極、認真,具採購人員資格者尤佳。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工作項目 (一)主辦或協辦研考、庶務、採購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嘉義區監理所)
聯絡E-Mail han_22@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300字以上)1.應徵動機2.生涯規劃3.重要經歷…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
(二)本案甄選職缺將擇優錄取正取人員,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錄取名額增列候補人員,至多不逾正取人數2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1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六)聯絡電話:05-3623939分機861,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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