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專案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1~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經錄取查驗未達標準,將取消進用資格) (三)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四)諳文書處理、汽(機)車駕照、電腦操作。 |
| 工作項目 | 一、依所訂「外國人查察計畫」至外國人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 二、受理民眾檢舉查察非法外國人、雇主及仲介公司等後續處分、訴願答辯等事宜。 三、協助受理依就業服務法受聘僱外國人申訴案件,並就申訴案件予以查處。 四、配合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相關專案檢查。 五、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案件之訪查事項,須達每月基本件數以上。 六、辦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及接續通報受理證明書之核發。 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證明文件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文件之核發。 八、辦理大小型宣導活動。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屏東市自由路 17 號) |
| 聯絡E-Mail | a250655@oa.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五)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一份 (七)語文能力、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一份。 二、請於114年11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地址:900屏東市自由路17號,聯絡電話:08-7558048#210,聯絡人:朱小姐),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移工業務訪查員-專案人員,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甄選方式:分三階段,書面審查、筆試及口試。 四、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五、甄選報名表請連結屏東縣政府徵才網站下載https://www.pthg.gov.tw/Cus_Career_List.aspx?n=C5944E4886CBFDCF&sms=BE8DFC05912B9563 |